关于开展2017-2018学年 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院(部):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管理过程中的一项常规工作,是保证教学和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。为深化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,我校将于第11周至第12周(2017年11月20日—12月1日)开展为期两周的期中教学检查,现将检查工作安排如下: 一、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:唐清辉 副组长:林珠兰 成 员:许鹊君、刘小晶、张金祥、唐龙泉、杨先林、王源辉、谢金育、郑志明、黄朝铭、王莹 二、检查内容 1、理论教学:检查教师授课进度表、教学情况登记表、电子教案、多媒体课件等教学基本材料,重点检查课程教学进度、课程期末考核方式、新进教师教学基本材料和新开课程基本材料。具体按照表1、2、3内容填写自查结果。 2、实践教学:检查实验(实践)教学环节设计、教案等教学基本材料,检查单独开课的实验课程、实验实训课程的开课情况。校外实践教学安排计划与执行情况、实践教学反馈、总结及通讯稿撰写上传情况等。 3、教风与学风:各二级院(部)应通过深入课堂、组织听课、召开教师、学生座谈会、外聘教师座谈会等多种途径了解教风、学风情况,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采取措施,加强教风、学风建设并按照表4、5、6做好记录。 4、对12周结课的15级班级,学生的考试、补考工作安排情况。 5、各二级院(部)对本院(部)的调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若发现调课较多,需研究对策,采取措施,及时诊改,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。 6、各二级院(部)要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对本院(部)教研活动开展情况、青年教师指导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。 7、各二级院(部)自查本院(部)诊改工作落实情况。 三、检查方式 各教学院(部)自查、教务处、教学督导室联合抽查。 四、时间安排 1、第11周:各教学院(部)根据自查附件1-9开展期中教学工作检查。 2、第12周:教务处、教学督导室联合对各二级院(部)进行抽查。 3、各二级院(部)针对检查出现的问题,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,并形成工作总结。 4、期中自查材料及期中教学工作总结电子版、纸质版于12月1日前提交教务处。 五、要求 1.认真组织,注意实效。各教学单位需根据此通知精神,做出具体检查安排,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同时注意处理好正常教学与检查的关系,借期中检查来规范教学管理工作。 2.挖掘特色,树立典型。教务处与各教学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应注意挖掘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成绩,注意发现集体或个人在执行教学管理与教学常规中的好经验,并加以推广。 3.各教学单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,要认真分析原因,积极进行整改,形成工作总结。
附:表1. 期中教学检查二级院(部)自查情况统计表(专任教师) 表2. 期中教学检查二级院(部)自查情况统计表(外聘教师) 表3. 期中教学检查二级院(部)自查情况统计表(教研室) 表4. 专任教师座谈会记录表 表5. 外聘教师座谈会记录表 表6. 学生评教座谈会记录表 表7. 新进教师导师指导记录表 表8. 期中教学检查二级院(部)检查表 表9. 各二级院部拟招聘新教师计划表
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|